苏建函质〔2016〕360号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办〔2016〕9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住建部门结合《市安委办关于印发〈苏州市开展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苏安办〔2016〕129号),加快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深基坑、脚手架及支撑体系、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现场无设计、无方案、无论证和不按照方案施工等问题,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附件:《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2月15日